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對全省申請成績首次復核考生的高考成績逐一按規(guī)定流程進行了復核。
高考成績發(fā)布后,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6月27日上午11:00前,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所在中學或報名點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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